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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工商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
时间:2016-12-14 15:09    作者:工商局办公室
      12月9日下午,岷县工商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各工商所(分局)、各股室负责人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好,全县工商系统干部职工共83人参加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常焕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实施以来,从工商局党组班子、各工商所(分局)负责人、到局属各股室负责人都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主体责任落实得还不够到位,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够彻底,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够有力。
      会议强调,主体责任落实得好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紧不紧,一个首要的条件就是看责任明确不明确、清楚不清楚。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必须要知责、明责、尽责。
      会议要求,一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认真对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细化落实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完善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要健全落实传导机制。建立落实好对下约谈制度、谈话提醒制度、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民主测评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各工商所(分局)、局属内设股室负责人及早准备,在12月下旬开展“三述”活动,根据开展“述职述廉述作风”活动,开展民主评议。同时,要结合脱贫攻坚和双联行动,指导督促联系村落实好主体责任。三要强化监督问责机制。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当前,作风问题虽然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有些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环境和自觉尚未形成,有的问题仍有反弹回潮的迹象。必须始终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切实把作风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单位,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让问责形成常态、形成震慑,通过问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张小文  王志萍)
              
 



(责任编辑:工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