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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 不断提升依法办案质量水平
时间:2017-08-28 16:07    作者:工商局办公室
      2016年以来,岷县工商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为突破口,以查处消费维权案件为重点,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线,坚持“五个到位”、加大“四个力度”、健全“七项机制”,实现了“抽检一类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工作目标,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创造绿色安全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不断提升了依法办案的质量和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五个到位”, 促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有保障
      为扎实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根据省市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组织领导到位、调查研究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定方案到位、经费保障到位等“五个到位”, 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提供保障。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县工商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分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研究工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确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分析研判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二是调查研究到位。为使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有针对性,在每年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之前,县局领导都要进行深入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意见建议征求会、班子分析研判会等形式,紧密结合消费投诉案件数据,消费投诉热点,分析研判市场秩序,初步确定抽检商品品种和批次。三是工作部署到位。为扎实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2016年以来,县工商局对每次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局主要领导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进行扎实部署,做到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抽检领域对象、统一抽检方式方法、统一工作时间节点等“四统一”。四是制定方案到位。为有力有序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县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岷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实施方案》,对抽检时间、抽检对象、办案人员、承检机构、抽检商品及数量、抽检程序和要求提出明确要求。五是经费保障到位。为保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顺利进行,县局在每次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前,及时汇报县政府和市工商局领导,积极争取经费支持,按照县局筹集一些、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一些的办法,保障抽检经费足额到位。
      二、加大“四个力度”,促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见成效
      为使全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扎实推进、有序推进、长效推进,并取得实效。县局在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注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加大抽检送检力度、加大依法办案力度等“四个力度”,力求全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取得成效。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县局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企业负责人约谈会议、企业技术骨干培训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办法》、《岷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方案》、《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2016年以来,县局前后召开各类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培训会议60多次,参加学习培训人员达4800人(次),编印发放《工商政策法律法规汇编》3000册。通过组织学习工商法律法规,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学法、懂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市场主体责任人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明显提高。二是加大消费维权力度。2016年以来,县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2件,挽回经济损失69.77万,调解率100%。其中交通工具类14件、服装鞋帽类12件、家用电器10件,手机9件、邮政服务类9件、中药材保健品8件,商品房7件、电信网络服务类6件,供电服务3件,首饰2件,农用车2件、驾校服务2件、钢筋、宾馆服务、润滑油、包装标识等及其他各类商品(服务)投诉各1件。共查处举报案件23件,罚款3.08万元,建议15件,接待咨询561人次。查处“诉转案”17件,其中2016年完成诉转案4件,处罚11.30万元;2017年截至目前共办理诉转案13件,案值21.26万元,罚没款13.1万元。三是加大抽检送检力度。2016年以来,县局配合省、市工商局及重庆市检验机构工作人员在岷县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5次。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定向抽查、专项抽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县局开展各类流通领域商品抽检212批次,抽检各类不合格商品131批次。其中抽检农资61个批次,其中不合格33个批次;抽检木工板10个批次,彩钢19个批次,其中不合格26个批次;抽检商品电线、电缆35个批次;抽检柴机油、汽机油40个批次,其中不合格30个批次;抽检电动车16个批次,其中不合格15个批次;抽检娱乐产品8个批次,其中不合格8个批次;抽检服装类12个批次,其中不合格11个批次;抽检鞋类11个批次,其中不合格8个批次。四是加大依法办案力度。2016年以来,县局针对抽检结果,对不合格的商品及时向经营者和标称生产厂家送达通知书,对经营者经营不合格商品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截至7月底,已立案查处88件,涉案值64.26万元,罚没款68.96万元。对2017年抽检不合格的电动车、服装、娱乐产品等不合格42个批次商品进行立案,共立案21件,初涉案值约15.38万元,目前正在办理之中。
      三、健全“七项机制”,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有责任
      为扎实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扎实抓、抓见效。县局建立健全了举报机制、抽查机制、督查机制、考评机制、审查机制、公示机制、问责机制等“七项机制”,不断夯实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主体责任。一是健全举报机制。在坚持传统案源受理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渠道的同时,县局通过地方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开单位投诉举报电话,尽可能向社会拓宽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县局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将工作责任心强、文化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的两名同志安排到消保股工作,加强消保股人员力量,解决消费者投诉有人受理、有人分析、有人调解、有人查处。二是健全抽查机制。在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每次抽检工作开展之前,首先认真研判市场形势,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选准抽查商品,确定抽查批次,上报市局审批。其次严格按照“双随机”规则,选择抽查对象、选择抽查人员,促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做到抽检商品紧贴消费者投诉热点,关乎社会投诉重点,提高市场守信经营,维护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健全督查机制。为严肃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督促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在每次开展抽检工作中,县局安排有关领导,抽调专门力量,组成督查组,扎实开展督查工作。做到情况第一时间掌握、责任第一时间靠实、形势第一时间研判、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四是健全考评机制。在每年年初,县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抽查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健全考评考核机制。在年度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做为一项主要内容,以高分计入考核指标,实行专项及时考核。五是健全审查机制。为提高办案质量的准确性和公正程度,县局专门成立了由法规股牵头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股室负责人组成的案件评审委员会,做到法规股预前审查,评委会集体分析,参会人员分别表决,会议决定处理结果。确保每个案件办理形成铁案,经得起社会检验。六是健全公示机制。为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促进社会共治,县局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由各办案机构对办理的案件,从局案件评审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改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案件录入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截至7月底,对查处的88件案件全部在行政处罚案件系统进行了录入和公示,录入和公示率均为100%。七是健全问责机制。为强化执法人员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的责任心,县局出台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案件回访责任制、办案人员奖惩责任制等制度,规范依法办案行为,提高依法办案水平。(岷县工商局)



(责任编辑:工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