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漳县工商局多措并举强化快递行业市场监管 |
|
时间:2017-09-04 17:44 作者:工商局办公室 |
|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快递行业也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起来,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规范快递市场经营秩序。近日,漳县工商局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快递行业市场监管。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快递及相关经营11户,检查快递合同10份,开展行政约谈1次。
抓管理,严把快递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该局对全县范围内从事物流、快递业务及快递代理、代办、中转等经营户展开拉网式清查,要求必须证照齐全,并亮照经营。依照相关规定,对不具备快递行业准入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同时,不定期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对从事投递、代理、代办、中转业务的快递企业主体经营资格开展全面清查,对擅自变更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事项的快递企业依法予以规范,对无证、无照经营从事快递业务的“黑快递”依法立案查处。
抓宣传,全面提高快递经营者法律意识。该局通过行政指导、发放宣传资料、行政约谈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经营者的规范经营意识。并利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等方式向广大经营者大力宣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快递行业的自律,坚决杜绝快递企业出售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
抓指导,不断提升快递行业履约能力。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行政指导的力度,组织快递服务企业对提供服务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进行自查,并针对快递市场的现状,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快递企业增强诚信意识,遵守服务承诺,自觉清理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积极完善服务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规范快递企业合同文本,监督快递企业合同履约率,引导快递企业参与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比,提高快递企业服务质量。
抓保护,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作用,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快递行业经营不规范、私自开拆、扣留、隐匿、丢件、损坏、延期以及赔偿不及时或不赔偿等行为,快速反应,在第一时间进行调解和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私自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快递公司,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快递市场中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李冰芹 华洪涛)
(责任编辑:工商局办公室)
|
|
|